一、參選資格:
教師組: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公私立各級學校專任、兼任及退休教師,並領有教師證書或立案學校之聘書。 學生組: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內外各級學校在學學生。
二、徵選組別與項目:
教師組:1.戲劇劇本(105年為現代戲劇劇本)、2.短篇小說、3.散文、4.詩詞(105年為新詩)、5.童話。 學生組:1.戲劇劇本(105年為現代戲劇劇本)、2.短篇小說、3.散文、4.詩詞(105年為新詩)。
三、收件日期及報名方式:自105年3月1日起至同年4月12日止,採線上報名,報名完成後需郵寄報名表及作品等資料,完成報名程序。
四、收件地址: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(10066臺北市南海路47號);洽詢電話:02-23110574分機251。
教育部文藝創作實施要點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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